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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重組肉須標示 規定"僅供熟食"
重組肉須標示 規定"僅供熟食"
為了避免消費這買到重組肉,食藥署宣布,從明年元旦開始,餐廳、火鍋店、小吃店與夜市攤販等,都需要在菜單、立牌處標示「重組」、「組合」等字樣,並且規定「僅供熟食使用」。
所謂重組肉,就是禽、畜、魚、肉等原料,經過組合黏著或壓制等加工成品,由於外觀像一塊「完整的肉」,容易讓消費者產生錯覺引發爭議,如果標示不實,可裁罰4萬到400萬元,不過像是貢丸、漢堡肉,都是大眾普遍認知的重組肉混合而成,因此不在法規限制,不用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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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重組肉須標示-規定-僅供熟食-04000024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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